合意视角下城市社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
王珂珂,程建华
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
城市社区纠纷类型的多元化以及纠纷主体关系距离的变化决定了纠纷当事人对社区纠纷解决程序的需求也是多元的,这种不同的选择由各自的利益驱使和价值选择所决定。然而,当前的城市社区解纷机制未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合意,如仍然禁止当事人合意扩大仲裁范围,当事人的诉权行使仍受到审判权严格限制等。过多的强制和无可选择偏离了社区纠纷的本质属性,使纠纷的解决程序欠缺一定的公正性和正当性。因此,在构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应当以合意为基础,以公力救济作为最终解决纠纷的保障,充分发挥社会救济的功能和作用,并认可私力救济的法律效力,构建多种解纷程序有效协调运行的多元化的社区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