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为方便读者,在一层大厅、二层电子阅览室外、三层报刊阅览、四层社会工作文献信息中心内设有存包柜。为维护读者利益及公私财物安全,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为保证个人物品安全,请勿将贵重物品放到存包柜中,否则发生被盗事件,本馆概不负责。
2.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
3.一、二、三层存包柜均不设锁,一层、四层存包柜当日使用当日闭馆前取走。如长期占用,图书馆有权按无物主进行清理。二、三层存包柜登记分配使用,使用时长以学期为单位,如需延期请到二、三层咨询台登记办理延期手续。
图书馆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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