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0日 16:07 文章阅读数: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理想信念,践行“强国有我”的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开展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 、奖励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 、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 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 、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

    (一) 高校推荐阶段 (即日起至4月中下旬)

    各团总支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报1人;如在“社区实践”方面表现突出,可额外推报1人。校团委综合上交材料,择优评选,经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无异议后,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推报材料及公示无异议证明报送至团市委大学部。

    ( 二 ) 省级推荐阶段(4 月下旬)

    团市委大学部负责组织开展北京市推报工作。对于各高校推荐的“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经资格核验与材料审查后,会同市学联等单位组织省级评选工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北京拟推报名单;经省级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全国组委会。

    ( 三 ) 全国评审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 四 ) 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9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高校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搭建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六 、材料报送

    各团总支需在4月17日12:00前将《2022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 与《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 的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以及相关宣传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xtwzzb@bc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学部+姓名+自强之星”,压缩包内各文件命名为“学部+姓名+自强之星+附件 1/2/其他证明材料”。


    联 系人: 侯老师

    联系电话: 15910842975




    共青团新濠天地xhtd008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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