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中国化的跃迁二阶性: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岑朝阳,肖香龙

浙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

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在自在自然的实践性运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由人类社会至自然存在的一种理论延伸。拒斥自然辩证法的中国化发展,就无法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责任与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当下,对于自然辩证法中国化的客观需要成为了历史与现实的迫切要求,应当对自然辩证法进行符合时代要求的本土化与当代化发展。通过对自然辩证法中国化跃迁二阶性问题的分析与阐释,力图从理论逻辑层面阐释自然辩证法中国化何以可能的现实问题,与从现实向度层面着力探索自然辩证法中国化何以可为的未来展望,以期引起对于自然辩证法及其中国化的学理性反思与政策性应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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