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实验教学中心助理管理员职责

日期:2016-10-31 11:37 点击数:

1.遵守学校学部制定的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实验中心及实验室管理老师的安排与分配,并以具体实验室管理人员的指示为准。

3.保管好实验室钥匙,不能将实验室钥匙转交他人使用或保管。

4.不允许与实验实训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

5.协助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材料的准备、药品的配置、仪器药品的上架、仪器的清点、简单的仪器维护及安装等。

6.按时(课前20分钟前)到达实验室,保质保量完成实验室助管的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实验室,必须提前一天向实验中心负责人或相应实验室管理人员请示。

7.爱护实验仪器设备,不允许未经培训、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使用的人员使用贵重、精密、稀缺仪器设备。做好实验室使用、维修登记工作。

8.负责实验室(包括:门、窗、实验台架、地面及仪器等)的清洁卫生工作。

9.实验课结束后,对实验室进行再检,做好安全把关工作,以确保实验室的水、电、门、窗处于关闭完好状态。

10.不能在实验室做与助管职责无关的事情,不能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拿出实验室外,否则,造成实验室损失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城市建设学部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木燕路新濠天地xhtd008

电话:010-6145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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